第三十二章
(道法篇)
一、原文:道常无名。朴虽小,天下莫能臣也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宾。天地相合,以降甘露,民莫之令而自均。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,知止可以不殆。譬(pi)道之在天下,犹川谷之于江海。
二、译文:道是永恒的,无所不有无所不在,不能以具体的名字称呼它。表示道的本原及其无所不在的物虽然小,但是天下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使之臣服。与道相合的修炼者,若能体会、映合于它,身体将自动运化。阴阳相合,滋润身体的能量就会由宇宙无穷远处映合到全身,四肢百骸并没有有意识的寻找这种能量,但这种能量却会运化到所需之处,能量多少轻重程度自动分配。在最原始的应和于天道自然的状态中渐渐产生有形的规律,这有形的规律可命名,命名了就是有,既然有了有,也就有了衡量的量,到了一定的量就知道应该停止了,知道停止了就不会产生灾难。比如道在天下的规律,最后就象大河与山谷一样,又汇合于江海之中。
三、分段译文及解析:
1、道常无名。朴虽小,天下莫能臣也。
译文:道是永恒的,无所不有无所不在,不能以具体的名字称呼它。表示道的本原及其无所不在的物虽然小,但是天下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使之臣服。
解析:道是看不到、听不到、摸不到具体形态的。但是它化生的最原始的“有”,又是运化、化生万物的基本元素,它蕴含在道的表现形式之中,在万物之中无所不有,无所不在。它同样是看不到、听不到、摸不到的,它存在于最小物质之中,并组成了最小物质,但并找不到最小物质,因为它小的没有尽头,也即为其小无内。它存在于万物之中,任何物质都有朴的存在,无论这物质多么巨大,所以说它又很大,也即其大无外。这就是称之为“朴”的东西。正是因为朴具有无色、无声、无形以及其大无外、其小无内的特性,所以天下间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制约它,并使之臣服。
2、(1)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(2)自宾。天地相合,以降(3)甘露,(4)民莫之令而自均。
译文:与道相合的修炼者,若能体会、映合于它,身体将自动运化。阴阳相合,滋润身体的能量就会由宇宙无穷远处映合到全身,四肢百骸并没有有意识的寻找这种能量,但这种能量却会运化到所需之处,能量多少轻重程度自动分配。
(1)侯王:修道者(2)自宾:自动运化(3)甘露:能量信息(4)民:修道者的身体
解析:修道者的终极目标是要修炼成为与道合一的,也即传说中的与天地同在的上古真人层次。那么这就要从有形的有修起,由有返归于先天无极,那么朴是最重要的桥梁。所以修道者能守朴,进入与之相合的状态,全身的能量信息与宇宙相合,身体将自动顺应宇宙规律的能量运化,天地相合,也即人天相合,天道自然的能量自动进入修道者身体,修道者身体也具有宇宙的全部信息,这些能量信息会自动的运行到身体所需之处,并不用依靠念力调动。
3、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,知止可以不殆。
译文:在最原始的应和于天道自然的状态中渐渐产生有形的规律,这有形的规律可命名,命名了就是有,既然有了有,也就有了衡量的量,到了一定的量就知道应该停止了,知道停止了就不会产生灾难。
解析:身体与宇宙大自然能量信息映合、共振,无中生有,这样身体就会产生新的功态,这种功态是可以用具体层次划分的,用具体层次划分了功态信息能量,就可以有了多少的数量之分,当层次达到了所需要的量时,就要知道停止了,不能贪心。贪心就会产生灾难,知道停止了就不会产生灾难。
4、譬道之在天下,犹川谷之于江海。
译文:比如道在天下的规律,最后就象大河与山谷一样,又汇合于江海之中。
解析:修道者要与道相合,就要符合于道的规律。道的规律就是象大河与山谷汇合于江海之中那样,所以作为修道者要放下自私的贪心,不要停留在无休止的索取之中,要放手、要知止,要顺应宽阔无私的天道规律,这样才可以获得天道更多的慈爱。
四、运用法门:本章讲述的是修道的重要法门,修道者要运用其大无外,其小无内的朴的特性,与之共振,进入与道相合的状态,使身体自然接收宇宙的能量信息,但是不能有贪心,贪心会有灾难,乃至走火入魔,要理解道的万物归一的性质,不能贪恋于“有”,以至违背于道的自然规律,能弃“有”得“无”,“无”才会化生更多的“有”,这样更合于道,会得益更多。即后其身而身先,外其身而身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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